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硫泡沫及脱硫废液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性 质:改建
4、建设地点:徐州市邳州市经济开发区泰山路北侧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措施概述
(1)废气
项目原料预处理区储槽“大小呼吸”废气(氨气)经管道引至喷淋塔喷淋处理后,尾气引入焚烧炉高温焚烧处理(综合处理效率以100%计);制酸吸收尾气(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管道收集后引至“一级碱吸收+一级酸吸收+电除雾”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所采取的废气处理工艺均较成熟,广泛的应用于脱硫废液制硫酸企业废气治理,较可靠,经处理后的尾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制酸废气经“一级碱吸收+一级酸吸收+电除雾”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排放限制要求(SO2≤200mg/Nm3,硫酸雾≤5mg/Nm3)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NOx≤200mg/Nm3的要求。
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为硫酸成品酸罐大小呼吸排放的硫酸雾以及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的氨气、二氧化硫和硫酸雾。采取相关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废气可以得到大幅降低。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原则。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后期雨水进入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余热锅炉排水,进入厂区现有酚氰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对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水泵、风机等。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在除尘风机等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将噪声较大的风机等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建筑设计中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吸声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并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在总图布置时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净化塔排出的杂质,转化器定期更换的催化剂,杂质主要成分为煤粉、焦油等,属于一般固废,运送至厂区煤场用于配煤炼焦。转化器定期更换的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危废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所在区域现状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在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防范事故风险、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厂址周围区域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同时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部长;联系方式:13851109345
环评单位:南京华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mail:231012564@qq.com
联 系 人:徐向阳 联系电话:025-57791010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和悦路99号162室
公示单位: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个人.docx